根据《3044am永利集团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精神,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要求,结合研究院工作实际,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世彬
副组长:肖来荣、杏建军
成 员:黄凯、韩松来、刘俊、黄佳、张帅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
组 长:肖来荣
成 员:黄凯、黄佳
3.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黄凯
成 员:黄佳、张帅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研究院2023年拟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5人(含科研经费学术型博士1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人。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考核对象
报考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包括报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专项计划、工程博士考生。
四、考核时间
2023年5月5日。具体考核时间及考场安排将通过QQ群进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注:为方便通知及统一安排,请于4月29日前加QQ群:654738108(2023-CSU航天院博士复试群)。
五、考核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线下现场考核复试的形式。
六、考生资格审查及报考材料初审
研究院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和报考材料评议小组,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基本报考条件及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考核和复试。
同时由研究院按照学校要求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根据材料评议结果确定并公布进入考核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材料提交
考生需填写并提交《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2),于4月29日前提交word版至邮箱:2023992301@qq.com,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不得更改文件格式。
八、考核形式及内容
(一)心理健康测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四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能力考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合格分均为60分,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试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考核小组按照《关于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和招生录取工作中加强思想政治把关的有关规定(试行)》要求对考生表现进行考核。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等级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采取随机抽题回答及听说交流的形式,根据机械工程学科的培养要求进行考核。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
3.专业能力考试(满分100分):专业能力考试内容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考试科目,学术型:2581力学基础 、3581 航空航天工程综合,专业型:2991机械专业基础、3991 机械工程综合,考生随机抽取面试题目进行回答,时间充足条件下也可对考生随机问答。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4.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含心理素质测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航空航天工程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原理,学科发展动态的掌握了解程度,以及科研创新与工程实践的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潜质与实绩等。考核成绩按考生报考指导教师考核成绩和考核小组其他成员考核成绩各占50%进行计算。(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50%×导师成绩+ 50%×专家组成绩。)每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注:考核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
九、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
十、拟录取工作
1.根据研究院相应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位确定。
2.按照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我校学术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包括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只能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专项计划仅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业可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3.每位导师招生博士生人数不能超过3人限额(包括博士专项计划在内),每类专项计划限招1人。
4.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不予考核和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
(2)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心理健康测试不合格或复试单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生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调至我院,按期不能调档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学制4年(其中直博生为5年)。2023年博士研究生新生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奖助学金评定原则如下:(奖学金及助学金在第一学年不分等级)
——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生新生(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且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并全脱产学习)及少干计划新生均可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
——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博士生新生(不含少干计划)不享受奖、助学金。
——博士生进校后第二年起学校将根据其思政表现、学习成绩、年度学术成果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重新评定奖学金享受等级。
十二、调档函发放
针对录取类别为“11非定向”考生、以及录取类别为“12定向就业”的非在职“少干计划”考生寄发“调档函”,调档单位只能填写下发名单中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若有更改,须报研招办审核批准)。本研究院本科生或硕士生录取为本研究院博士生时无需发放调档函,但在研究院内要注意做好档案交接。所有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调到研究院,由研究院负责清理并将结果上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对未按规定时间调档的考生,学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三、定向协议书签订及脱产攻读证明递交
1.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博士生考生到3044am永利集团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填写完成相关信息;
2.到学校研招办签订“定向协议书”,完成后交由考生带回其定向单位签署;
3.考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在“定向协议书”上进行签署盖章。
4.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考生自留1份、定向单位留存1份,余下2份由拟录考生寄送我校研招办。同时递交考生单位同意“脱产攻读博士生”证明。
十四、纪律要求
考生在考试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诚实守信,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和干扰复试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十五、信息公开
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3044am永利集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六、复议
考生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之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先行向研究院提出,研究院会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3044am永利集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地址:3044am永利集团校本部升华后楼621,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731-88877092。
参加考核的考生请加QQ群:654738108
(一审:张帅 二审:周明娟 三审:杏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