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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am永利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9-02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打印


为做好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及《3044am永利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大研字【2018】24号),以及《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评选实施细则。

一、评选机构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长:  杏建军

副组长:刘亚红

成  员:陈琪锋   岳建岭   赵党军   刘梅   连选 彭新智   王宁   王俊

二、评选对象

1、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直博生;

3、八年制第七、八年级研究生。

2019级直博生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八年制学生在第7学年和第8学年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奖励标准及推荐名额

奖励标准:硕士生每人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人每年3万元

四、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

(五)学术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1.以“3044am永利集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已发表学术论文(除Nature 中的letter 外,只限Article)的基本要求:

博士研究生:人文社科类须在SCI、SSCI 或A&HCI(参照SSCI 或SCI 标准认定)2 区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 篇或3044am永利集团认定的国内重要期刊A 类期刊目录内发表论文1 篇,理、工、医类等其他学科须在NI 指数68 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 篇或在中科院最新SCI 收录期刊2 区及以上发表论文1 篇(除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论文外,其他会议论文不算)。

硕士研究生:人文社科类须在SCI、SSCI 或A&HCI(参照SSCI 或SCI 标准认定)期刊发表论文1 篇或3044am永利集团认定的国内重要期刊A、B、C 类期刊目录内发表论文1 篇,理、工、医类等其他学科须在SCI、EI 收录期刊发表论文1 篇(除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B类会议论文外,其他会议论文不算);

2.以3044am永利集团为第一完成单位且研究生本人以第一申请人(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博士研究生2 项,硕士研究生1 项;

3.博士研究生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硕士研究生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第一;

4.博士研究生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排名前五;

硕士研究生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及以上奖励,排名前五;

5.作为主要成员(博士生个人排名前5,硕士生个人排名前8)提交的咨询报告被党和国家领导人予以重要批示并产生重大影响。

6.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社会效益

五、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上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上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参评时有学位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四)上学年开题报告或博士生资格考试未通过者;

(五)本学年未按时注册者;

(六)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七)上学年在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八)上学年存在其他损害学校声誉的不当行为者;

(九)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六、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七、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直博生第一学年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第二至第五学年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八年制学生第7 学年、第8学年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八、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九、评选方式

学院在评选过程中的评选标准包括加权平均成绩绩点和学术表现两部分,加权平均成绩绩点最高占4分,学术表现及成就按照论文和专利计分规则累加。评定总分为以上两项之和,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1、加权平均绩点项:

新入学的研究生,按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或推免加权平均裸分成绩进行换算计分;已入学的研究生老生,根据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成绩加权平均裸分绩点直接计分,加权平均绩点以院研工办教务老师提供的成绩为准。

2、学术表现:按照论文发表和专利发明的总分计分。新入学的研究生,按本科期间获得的成果计分;已入学的研究生老生,按研究生期间获得的成果计分。学术表现由本人提出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导师及相关教师核实。

(1)学术论文发表积分规则:

①SCI国际权威期刊论文,每篇计8分;②SCI国际重要期刊论文(论文第一作者单位为3044am永利集团),每篇计6分;③其它SCI国际期刊论文,每篇计4分;④SCI国内期刊论文,每篇计3分;⑤EI期刊论文,每篇计2分;⑥CSCD期刊或国际会议论文,每篇计1分;⑦其他期刊或者论文集论文,每篇计0.5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方可计分,所有文章计分按照不同类型文章累加。属于多种期刊源的,取最高一种,但不重复计算。

(2)专利发明计分规则如下:以3044am永利集团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申请发明专利在所有学生发明人中排第一位计2分,第二位计1.4分,第三位计0.8分,之后排名者不计分。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按上述相应分值减半计分。专利若获授权,则按上述相应分值加倍计分。所有专利计分按照不同专利累加。

(3)出版著作计分规则如下:学生参与出版著作撰写每2万字计1分,最高计6分。

(4)参加国家级竞赛计分规则如下:获一等奖以上计4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3、同等条件下,表现优秀的学校及学院学生干部,参加社会实践者优先推荐。

十、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9月9日前

研究生(八年制学生除外)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学术成果”栏,将在读期间内已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信息录入相关栏目后(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登录“3044am永利集团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进入“我要申报”模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栏目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毕后提交并导出pdf文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交研究生导师签好推荐意见后,于2019年9月9日前向各二级单位递交申请,同时交验发表论文等所有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原件由二级单位审核)及复印件(二级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二)学院初审、公开答辩:另行通知 

(三)学院公示(9月23日--9月27日

       学院将初审通过的推荐人名单公示5天。如有异议者可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升华后楼617)反映,电话0731-88830945。研究生须保证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将取消该生在读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四)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对二级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荐名单进行审核,9月底对审核名单进行公示,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教育部。

十一、附则

(一)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财政部、教育部及3044am永利集团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SCI、EI、CSCD等期刊的认定及级别划分按照学校的有关文件执行。

 

 

3044am永利集团

20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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